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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化工学会单位会员入会须知
发布时间 : 2018-08-07 访问次数:63次
1、会员权利与义务
会员权利:
(1)其代表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2)获取本会活动信息,优先、优惠参加本会有关的各项活动;
(3)参加学会组织实施的各类人才举荐、学术奖励的推荐工作( “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”、“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”等学会和科协有关人才培养项目)
(5)可根据本单位需要向学会申请提供产学研信息、技术咨询及成果推广等与化工业务的相关服务;
(6)优先参加学会与各地区组织的“创新驱动助力工程”项目,推进产学研、行业与地区之间的对接与合作;
(7)获得学会化工科普、公众认知、社区沟通方面支持与合作;
(8)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。
(9)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会员义务:
(1)遵守学会章程和各项规定;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;
(2)按规定缴纳会费,标准见《浙江省化工学会会费标准》;
(3)积极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;
(4)鼓励本单位的科技人员申请加入学会个人会员;
(5)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2、入会流程
3、会费标准
浙江省化工学会会费标准
(2017-2022年)
(一)单位会员会费标准:
理事长单位:13000元/年
副理事长单位: 5500元/年
常务理事单位:4000元/年
理事单位: 2500元/年
普通会员单位:1500元∕年